各潜在投标人:
对通城县城区新增生态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TCZX-202311SZ-502001001(招标编号)工期作如下澄清:
1、工期原定22个月(660日历天),根据实际情况,现调整为10个月(300日历天)。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文件为准,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