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价 公 告
位置 |
标的序号 |
商铺号 |
面积(㎡) |
目前状态 |
标的 租赁用途 |
起拍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拟资产出租所涉及34处房地产租赁经营权 |
标的1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1号门面 |
17.6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11709 |
11709 |
标的2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2号门面 |
28.8 |
经营中 |
通信服务行业 |
15967 |
15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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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3号门面 |
34.7 |
经营中 |
通信服务行业 |
19238 |
19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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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4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4号门面 |
36.4 |
经营中 |
通信服务行业 |
20180 |
2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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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5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5-6号门面 |
73 |
经营中 |
现制茶饮连锁品牌 |
37099 |
37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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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6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9-12号门面 |
205.1 |
经营中 |
体育产业或休闲娱乐服务业 |
56126 |
5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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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7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13号门面 |
51 |
经营中 |
文化艺术培训类 |
15080 |
15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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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8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14-15号门面 |
52.08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17718 |
1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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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9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16号门面 |
45.36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15431 |
15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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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0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17号门面 |
45.36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15431 |
15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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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1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18号门面 |
41.3 |
经营中 |
休闲健身行业 |
13738 |
1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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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2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19-21号门面 |
63.3 |
经营中 |
文印服务 |
20053 |
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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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3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22号门面 |
34.2 |
经营中 |
理发及美容服务 |
20857 |
2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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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4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23号门面 |
38.4 |
经营中 |
甜品、蛋糕类 |
23418 |
2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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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5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2号门面 |
296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63936 |
6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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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6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3号门面 |
83.6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20315 |
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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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7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4号门面 |
135.7 |
经营中 |
咖啡类饮品 |
32568 |
3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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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8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5号门面 |
33 |
经营中 |
理发及美容服务 |
14256 |
14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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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9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6号门面 |
62.4 |
经营中 |
现制茶饮连锁品牌 |
38054 |
38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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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0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7号门面 |
66 |
经营中 |
摄影和服装租赁 |
8364 |
8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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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1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8号门面 |
33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眼镜店) |
10454 |
1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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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2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19号门面 |
33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6083 |
6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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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3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20号门面 |
150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32400 |
3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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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4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21号门面 |
150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 |
29160 |
2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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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5 |
丹枫美食城负一楼、负二楼、19栋宿舍旁 |
449.9 |
经营中 |
日用百货副食文具 |
453271 |
153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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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6 |
丹枫美食城负二楼、中专部五栋后 |
338 |
经营中 |
快递驿站 |
62346 |
6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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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7 |
中专部 |
42 |
经营中 |
学校生活服务业(眼镜店) |
14515 |
1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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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8 |
中专部 |
25 |
闲置 |
文印服务 |
8640 |
8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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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9 |
中专部27栋旁 |
18 |
经营中 |
理发及美容服务 |
7776 |
7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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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0 |
22栋宿舍楼下 |
1100 |
经营中 |
体育产业或休闲娱乐服务业 |
168960 |
168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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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1 |
足球场外围1-4号门面 |
179.34 |
闲置 |
教育培训 |
50891 |
5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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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2 |
足球场外围6号门面 |
226.73 |
闲置 |
体育培训 |
54415 |
5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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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3 |
足球场外围7号门面 |
151.42 |
闲置 |
除餐馆外,所有行业即可 |
36341 |
36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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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4 |
足球场外围8号门面 |
173.41 |
闲置 |
除餐馆外,所有行业即可 |
41618 |
41618 |
备注:
标的25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企业需为注册满3年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证明。
2.近3年内需具备2个及以上学校、大型社区或商业综合体的超市运营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运营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需提供与知名品牌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如食品、日用品类),证明供应链稳定性。
5.核心运营团队中,负责人需具备3年以上零售行业管理经验,且至少1人熟悉学校后勤管理或学生消费特点,需提交团队成员简历、社保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
6.报名时需提交初步运营方案,内容包括商品品类规划(需体现学生需求适配性)、价格管控承诺(如部分商品不高于周边市场)、售后服务机制、应急保障措施等。
标的26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租本项目。
3.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开展快递集散服务业务,并有稳定、强有力的管理服务队伍,服务及时、态度优良、能确保服务承诺兑现。(提供设备清单、人员名单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具有高校快递服务管理经验。承租方3年内必需具有2个及以上的高校、大型社区或综合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或快递服务站经营管理相关的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主流快递公司(邮政、顺丰、京东、菜鸟等)有效授权或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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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XN |
项目名称: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拟资产出租所涉及34处房地产租赁经营权 |
租赁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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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7-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7-30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咸宁市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1200421225187N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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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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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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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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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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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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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出租方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保证金转为第一年租金一部分)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第一年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第一年租金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收到第一年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最终成交价三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实际金额以租赁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金额为准),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标的由承租方自行装修,所有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添置。承租方退租后付着于房屋上的装修部分及改、扩建房屋、设施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所有,添置的其他设备、设施在不损坏出租方房屋及装修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标的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由原承租方和新中标方(新承租方)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此次招租标的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以租赁总年限租金总成交价为成交金额。 7、涉及经营许可、消防、安全、"门前四包"、卫生清洁、救灾防险、综合治理及创文创卫等各项要求,由承租方负责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整改责任。 8、标的的交付时间和方式: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既由出租方负责按标的现状在其所在地向承租方移交,房屋租赁期限具体起始日期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出租方移交的任何责任。 9、标的租赁用途禁止明火,杜绝和食堂经营冲突。 10、若由原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原租赁合同到期的时间至2028 年 7月 15 日,若由新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交易日或进场日至2028 年 7 月 15日止。具体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11、如原承租户竞得,本次招租标的房屋租期起始日接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期,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时,租金按成交租金标准计收。 如新承租方竞得,标的原承租方还在经营中,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物的风险,出租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12、此次网络竞价招租,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参与竞租,才能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 |
承租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基本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有效《营业执照》和经营能力证明。自然人竞租需提供身份证及经营能力证明(如相关行业经验)。 3.资质文件(按业态提交) ·食品零售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核心限制条款(不与食堂冲突) 4.业态禁止清单(硬性条件) 以下业态竞租方禁止报名,否则取消资格: ·经营米饭、面条、包子、饺子、盒饭、盖浇饭等食堂主营快餐类食品; ·制作产生重油烟、异味 的业态(如烧烤); ·网吧、游戏厅、棋牌室等校园禁止业态。 5.业态推荐方向(非强制,供参考) 轻餐饮:咖啡、烘焙、甜品、沙拉、鲜榨果汁、 零售服务:水果店、数码维修、文印店、理发店、衣服鞋帽等; 文化服务:文创店、照相馆 三、履约能力与信誉要求 6.信誉审查 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四、竞价与签约关键条款 7.合规经营 承租方须保证合规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不经营禁止类业态; ·按报名时提交的《经营方案》执行,擅自变更视为违约。 8.违约严惩条款 中标(承租)后若发现经营禁止业态: ·立即终止合同; ·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材料清单(需现场/线上提交) 1.竞租申请表(产权交易公司模板); 2.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4.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5、经营能力证明(如相关行业经验) 6.简要经营方案(含业态说明、商品类型)。 |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租方提示: 1、本次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网络竞价文件)。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精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精诚资评咨字【2025】第0060号中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若标的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测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7-17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规则 |
|
延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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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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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承租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承租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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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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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精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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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7-3 |
批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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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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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5-8126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