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电子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通山电子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8QT-555001
本项目 通山电子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421224-04-01-83462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电子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通山县凤池路以南、发展大道以西;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05亩,总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展示中心、开闭所、门卫等,配套完成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道路、停车场、充电桩、广告位等基础设施工程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通山电子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具体检测内容最终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检测资质: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专项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地基基础等);②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③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乙级或乙级以上。(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若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提供)。(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工程检测项目(须提供项目合同,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6)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
3.4其它:_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76.026383万元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8月08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8月14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02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迎宾社区开发区办公楼1楼102室 |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青龙汇商业街55号201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夏锐 |
联 系 人: 司燕琼 |
电 话: 18672912186 |
电 话: 18571840020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5 年 8 月 7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