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矿山修复治理及场地平整项目(EPC)(TSZX-202108QT-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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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SZX-202108QT-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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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矿山修复治理及场地平整项目(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山县 建设规模:总修复面积 3889.2 亩;场地平整土石方550 万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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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通山县矿山统筹修复工程、楠林桥镇石航泉、广信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石芦大理石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建筑材料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坡面整形、削方、土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以及尾料处理、填方、挡土墙、截排水沟、绿化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的规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完成并配合业主方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根据委托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按照本项目规划实施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②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30 合同估算价:66770.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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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勘测设计计划工期:单个子项目勘测设计时间不超过3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业主单位要求完成;
(4)施工计划工期:单个项目工期以批复的设计方案工期为准,项目总施工时间不超过4年。单个项目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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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水工环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1.3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的施工或设计业绩。
(工程认定标准: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注: ①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总投资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相关数据和内容)。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拟派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其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养老保险所署单位为准。注册等级以注册证书上标注的等级为准,注册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为准。特别说明:“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六个月内出具的(以开具日期为准)且缴费时间为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
3.1.6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并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各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一个投标人的企业。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测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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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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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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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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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山县公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8/tongshanxia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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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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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