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崇土网挂G[202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1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崇土网挂G[2024]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 崇土网挂G[2024]23号 | |
宗地位置 | 崇阳县武深连接线北侧 | |
土地面积(㎡) | 80148.5 |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容积率 | ≤1.1 |
建筑密度(%) | ≤45.6 | |
绿地率(%) | ≥14.5 | |
建筑高度(米) | ≤21 | |
规划用途 | 商服用地(农产品批发) | |
出让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 | |
约定土地条件 |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现状交地 | |
使用条件 | 该项目用于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文件相关规定,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崇阳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 |
保证金(万元) (或提交相应银行保函) | 174 |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1732 | |
增价幅度(万元) | 2 |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9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上午8点30分到2025年1月13日上午9:00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湖北省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吴先生 0715-3333801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李鹰 1867295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