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崇土网挂G[2024]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崇土网挂G[2024]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 崇土网挂G[2024]15号 | |
宗地位置 | 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与沿河大道交叉口处 | |
土地面积(㎡) | 9024.7 |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容积率 | 1.0≤容积率≤1.85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地率 | ≥35% | |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 | 建筑高度≤54米,商业占比≤10% | |
规划用途 | 商服用地 | |
出让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
约定土地条件 |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拆迁交地 | |
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 | 竞得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咸宁市《关于进一步规划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 | |
保证金(万元) (或提交相应银行保函) | 500 |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1612 | |
增价幅度(万元) | 2 |
备注;1.本宗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1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上午8点30分到2025年1月3日上午9:15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湖北省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吴先生 0715-3333801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李鹰 1867295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