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崇土网挂G[202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2月8日,在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崇土网挂G[2021]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 崇土网挂G[2021]21号 | |
宗地位置 | 崇阳县天城镇工业园 | |
土地面积(㎡) | 46655.1 | |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15% | |
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 | 主干道≥8m 次干道≥5m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
出让年限 | 50年 | |
约定土地条件 | 现状交地 | |
保证金(万元) | 114 |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566 | |
增价幅度(万元) | 5 |
准入产业及相关指标:按照崇阳经济开发区产业布局,该宗地拟引进有色金属业;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
环境保护指标:1空间准入标准,禁止引入含印染、染整、漂洗工业的项目,禁止使用燃煤锅炉;②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间排放标准》3类;③环境质量控制标准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声环境质量标准》三类。
备注: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崇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trade-engine/trade/index)查询。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2月6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8时到2021年12月8日上午9:05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湖北省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金工 0715-3333801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汪梁 15872011934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