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宝塔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市宝塔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02SZ-507002001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宝塔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咸宁市宝塔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5】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654700 元(占比:100%) ,招标人为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宝塔片区 。
建设规模: 1.市政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500-DN1000污水管网总长 4.509km;新建 DN800-DN2000 雨水管网总长 1.093km(不含管线迁改、沿线地块出户支管改造工程量)。 2.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对已建分流管网路段进行雨污混错接点改造,共76处。 3.排水设施建设工程:新增西河桥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5万 t/d;配套建设至永安污水处理厂DN700污水压力管827m。 4.管网病害修复工程:对管网结构性病害缺陷进行修复91 处。 5.管道清淤工程:拟对管网存在的沉积、障碍物、结垢等病害进行修复 120 处。 6.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DN300-DN800污水主管长 3.55km,DN300-DN800雨水主管长1.428km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相关验收、备案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相关组织工作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平、临时便道(如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4)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为33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8月22日 。
合同估算价: 100654700 元 。
2.3 其他:2.3.1本次招标投资金额为10065.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9414.6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27.79万元,预备费522.99万元。2.3.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设计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 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 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和 1项投资金额≥ 1亿元(或合同金额≥ 12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7月19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7月25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58.52.132.225:8082/bidweb/,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n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 168 号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 组还建点 301 号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陈慧 |
联 系 人: 谭工、郑工 |
电 话: 0715-8269328 |
电 话:0715-8688001、1887152470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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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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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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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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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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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18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