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一期(EPC)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一期(EPC)(CYZX-202412FJ-02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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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YZX-202412FJ-02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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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绿色建材循环深加工项目一期(EPC)已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6-421223-04-05-6128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崇阳县城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崇阳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6.67㎡,一期总建筑面积39434.09㎡,计容面积68570.84㎡(单层超过8米按照两层计容),其中包含:青石板加工车间(3298㎡)、分拣车间(4386㎡)、制砂、制砖、成品库车间(14254.93㎡)、商砼砂浆砂石料车间(2303.50㎡)、综合楼(5345.86㎡)、中试车间(9757.80㎡,远期规划)、门卫室1(52㎡)、门卫室2(36㎡)。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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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6.67㎡,一期总建筑面积39434.09㎡,计容面积68570.84㎡(单层超过8米按照两层计容),其中包含:青石板加工车间(3298㎡)、分拣车间(4386㎡)、制砂、制砖、成品库车间(14254.93㎡)、商砼砂浆砂石料车间(2303.50㎡)、综合楼(5345.86㎡)、中试车间(9757.80㎡,远期规划)、门卫室1(52㎡)、门卫室2(36㎡)。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的申请报告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完成并配合业主方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根据委托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按照本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②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5 合同估算价:12420.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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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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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财务要求:提供 2021年、 2022年、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⑤信誉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近三年(在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 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近三年(在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各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得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一个投标人的企业。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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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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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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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行业监管部门名称: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住建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15-33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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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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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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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