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EPC)嘉鱼县城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EPC)(JYZX-202402SZ-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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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YZX-202402SZ-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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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城区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EPC)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03-421221-04-05-220249,2203-421221-04-05-924959,2203-421221-04-05-795793,2203-421221-04-05-614973,2203-421221-04-05-1658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嘉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嘉鱼县茶庵社区东片区、嘉鱼县茶庵社区西片区、梁家山社区东片区、梁家山社区西片区、嘉鱼县南街社区东片区。 建设规模:1.将铝塑管、架空塑料管改为架空镀锌钢管,将地下污水穿行隐患管及小管径非标PE管的整体更新改造(提升流量和储气能力),将户外挂表改为分表入户并安装户内燃气安全三件套,将锈蚀的调压柜进行更新改造,将原老化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拆除等相关工作。2.主要改造埋地燃气管网管网20.7千米,立管改造64.3千米,路面破除及修复31153平方米,软管更换37400米,老旧管网拆除33千米,燃气安全装置及计量表安装共3294套,调压设施改造257个等。共涉及53个小区,总户数6923户。 其他:本工程总投资费用约3294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金额为32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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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从项目优化设计(勘察、测量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及保修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15 合同估算价:329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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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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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①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或2000万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3)人员要求:①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③拟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资质④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反映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5)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注: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商议自由确定,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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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3日至2024年0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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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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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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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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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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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