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SZZX-202206FJ-02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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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ZZX-202206FJ-02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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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以《咸宁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高【202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专项债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以东,十六潭路以北,东临规划道路,北邻咸宁市民之家,南邻浮山河。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栋,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泳池、体育培训室、消控室、管理用房、羽毛球室、篮球室、乒乓球室、服务配套用房、健身等相关运动用房、屋顶足球场以及设备用房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管线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用地红线内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等室外工程。地下一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锅炉房、制冷机房、配电房、水处理机房、水泵房、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27806.7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390.59平方米(含出地面楼梯间),地下建筑面积4416.19平方米。容积率0.83,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共设置机动车位165个、非机动车位90个。 其他:本工程总投资费用29163.5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金额为 23004.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1464.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2.26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87.09万元、施工图设计及深基坑设计审查费15.17万元),预备费1237.3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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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各类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超前钻、施工阶段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咨询、设备采购(招标人采购的设备除外)、竣工图编制,以及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备案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2.2.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基坑围护(含基坑监测)、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强弱电、暖通、精装修、电梯工程、建筑节能、人防、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照明、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挡土墙、围墙等)、室外综合管线、交通标志标线、标示标牌、景观的特殊处理等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各类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专项方案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装修的特殊处理及环保要求等)、非标准设备设计、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咨询及相关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优化设计等,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相关组织工作。2.2.2设备采购(招标人采购的设备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2.2.3 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超前钻、施工阶段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便道(如有)、临水、临电等五通一平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2.2.4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01 合同估算价:23004.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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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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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2亿元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项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2亿元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或所设计项目投资金额≥2亿元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4.1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4.2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4日×8小时,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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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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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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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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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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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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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