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SZZX-202206SZ-01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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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ZZX-202206SZ-01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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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主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咸发改审批【202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输水管线工程及净水厂工程三部分。水源工程:改造现状取水泵站,通过增加及更换设备达到20万m³/d的取水能力;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1400原水管线1条,总长度37. 91km;净水厂工程:在现状厂址预留地内扩建10万m³/d的净水生产线1条。 其他: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38054.13万元,其中工程费35406.4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436万元、联合试运转费22.74万元、基本预备费2188.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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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联合试运转等。具体分述如下:2.2.1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相关组织工作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2.2.3 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2.4联合试运转。2.2.5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8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29 合同估算价:38054.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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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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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的供水工程(含水源工程或给水管线工程)或1项供水能力不小于10万m³/d的净水厂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含施工)】业绩”和“1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5亿元的供水工程(含水源工程或给水管线工程)或1项供水能力不小于10万m³/d的净水厂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含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其中联合体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提交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交费单应带有授权校验码或当地社保官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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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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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1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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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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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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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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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