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Ⅲ区)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JYZX-202012KC-001002001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嘉鑫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主持嘉鱼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Ⅲ区)(招标编号:JYZX-202012KC-001002001)的公开招标工作,现对本次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条:
7.4.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 |
现修改为。
7.4.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 |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3条:
10.4.3 |
修改为:
10.4.3 |
加工设备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中标后三天内将加工设备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合同价款的5%转账至湖北嘉鑫矿业有限公司账户或向招标人递交足额的银行保函原件至湖北嘉鑫矿业有限公司,凭进账凭证或银行保函签收凭证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及加工合同。投产达到设计产能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15日内全额返还加工设备履约保证金;若设备产能和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发包人不返还承包人的加工设备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承包人自行在30日内拆除完加工设备并退场。 |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