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嘉鱼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JYZX-202210SZ-012001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每年利润大于 0;”改为“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每年利润大于 0;”
其他不变!
2022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