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嘉鱼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家湾镇片区)二标段(JYZX-202112QT-00300100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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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YZX-202112QT-003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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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嘉鱼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家湾镇片区)已由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以咸农发[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劲泉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嘉鱼县潘家湾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施工面积约2.52万亩 其他:本项目总投资约4247.4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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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监测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潘家湾镇肖家洲等村,投资额为939.4392 万元;二标段:潘家湾镇肖家洲等村,投资额为1112.6984万元;三标段:潘家湾镇肖家洲等村,投资额为415.5552万元;四标段:潘家湾镇东村等村,投资额为910.2524万元;五标段:潘家湾镇东村等村,投资额为869.5058 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31 合同估算价:1112.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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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技术要求》以及其它相关的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力争创优良工程。
(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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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本项目适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完成过1项投资额(一标段:470万元、二标段:550万元、三标段200万元、四标段:450万元、五标段:4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C 证)、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有效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近 6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18、2019、2020 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只须提供公司成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够一年的,只须提供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提出投标申请。(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4其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需按国家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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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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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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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下载中心。点击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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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81/)(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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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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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