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CYZX-202406FJ-010001001(标段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针对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100613.25元”与“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100827.72元”,前后不一致。经分析后将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100827.72元”更正为“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100613.25元”。更正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见相关电子件。
计划工期由75日历天,调整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4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不变,具体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文件为准。
湖北尚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