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崇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崇阳县青山村4宗地块、马桥村1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湖北松海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山村4宗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青山村4宗地块位于崇阳县青山镇青山村,具体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住比≦25%,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4.3,规划建筑四层。
①P(2024)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128㎡,三面采光,拍卖起始价为13万元。
②P(2024)03-2号、P(2024)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宗地块面积128㎡,每宗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1万元。
③P(2024)0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127.6㎡,拍卖起始价为13万元。
二、马桥村11宗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马桥村11宗地块位于崇阳县铜钟乡马桥村,具体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住比≦30%,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1.0≦容积率≦3.6,规划建筑三层半。
①P(2024)04-1号、P(2024)04-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宗地块面积112㎡,三面采光,每宗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4万元。
②P(2024)04-2号至P(2024)04-4号、P(2024)04-6号至P(2024)0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宗地块面积112㎡,每宗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3万元。
③P(2024)04-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112㎡,三面采光,拍卖起始价为12万元。
④P(2024)04-10号、P(2024)04-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宗地块面积112㎡,每宗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2万元。
注:青山村4宗地块、马桥村11宗地块单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须注明青山村地块或马桥村地块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对应任何地块,但每份保证金只能有一次成交机会;青山村4宗地块、马桥村11宗地块按规划统一外立面。
三、地块对应的拍卖编号与规划附图编号详见拍卖文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6日17:00时前到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湖北松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6日17:00时,到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湖北松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松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4年2月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本次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竞买人可以自行踏勘拍卖出让地块,也可以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节假日除外)。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2月7日上午09:30时在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15-3333801
2、联系单位:湖北松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268号出版文化城出版大厦2层2027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人:18086459470
(二)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201 0000 0011 36969
开 户 行:湖北省崇阳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行 号:402536501911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