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赤壁市节堤综合码头散货堆场区吹填工程
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赤壁市节堤综合码头散货堆场区吹填工程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39页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现修改为:
评标基准价C按下式确定:
C=(B1+B2+...+Bn-M-L)/(n-2)×(1+j)...(n≥5);
C=(B1+B2+...+Bn)/n×(1+j)......(n<5)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Bi—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为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n—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j—评标基准价浮动比例值,其值为+1.0%、+0.5%、0、-0.5%、-1.0%等5个值的任意之一,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在监督人和其他投标人监督下,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Fi=55-1.5×100×|(Bi-C)/C|...(Bi≥(C+0.90A)/2);
Fi=55-1.0×100×|(Bi-C)/C|...(Bi<(C+0.90A)/2);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低于90%A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限价。
本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