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约27.4万元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审“项目经理业绩”中“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经理的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现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经理的得3分,最多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招标代理机构:赤壁巨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