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修改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行”。
原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增加以下要求:项目经理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本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湖北省铭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