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BZX-202409QT-599001001
本项目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3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为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赤壁市;建设规模: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总建筑面积771.8平方米,改造范围包括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负一层、一层和四层,将其改造为讯问室、询问室、临时诊疗室、法警执勤室、青少年法制宣教区、青少年维权工作室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六章的内容 。
2.2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赤壁市;建设规模: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总建筑面积771.8平方米,改造范围包括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负一层、一层和四层,将其改造为讯问室、询问室、临时诊疗室、法警执勤室、青少年法制宣教区、青少年维权工作室等。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六章的内容。计划工期:40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合同估算价:1582064.6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它:_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①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③信誉要求(提供承诺):(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 .court gov.cn/shixin/)没有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在近三年内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9)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网站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10)没有被列入全国、全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11)投标人没有在处罚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12)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名工工资情况、④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⑥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6月-2024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09月15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0日 00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赤壁市蒲圻大道与东风路交汇处 |
地 址: 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河北大道369号 |
邮 编: 437300 |
邮 编: 437300 |
联 系 人: 程勇夫 |
联 系 人: 贺成 |
电 话: 13872188368 |
电 话: 15872787832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7111641@qq.com |
网 址: http://cb.xn.hbjc.gov.cn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行赤壁赤马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 579457534963 |
2024 年 9 月 14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